能不能在烈士紀念設施保護范圍內為非烈士修建紀念設施、安葬或安放骨灰或者遺體?
不能。在烈士紀念設施保護范圍內為不符合安葬條件的人員修建紀念設施、安葬或安放骨灰或者遺體的,由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退役軍人工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,恢復原狀、原貌;造成損失的,依法承擔民事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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